4月15日下午,安岳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调解书中附上《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单》,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上午发布《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”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后,全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《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单》。
原、被告于2011年登记结婚,同年8月生育一子,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。2024年2月,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安岳法院,要求解除婚姻关系,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,并确定婚生子抚养事宜。案件审理中,原、被告虽均同意离婚,但对婚生子领带、抚养费等问题有争执,承办法官遂根据最高法《意见》,向双方当事人发出《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单》,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,依法履行监护职责,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、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。双方当事人在认真听取并阅读《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单》后,表示会严格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。
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》有利于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早期预防,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。近年来,安岳法院主动从“末端司法”向“前端治理”延伸,依托“青柠花开”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,从发出全市首份《家庭教育令》到“两书一令”的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机制的构建,不断探索创新,用有力度、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,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。
(李卓)